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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财产纠纷“大瓜”看的热闹 现实中真要遇到了该怎么办?(私人财富管理律师)

要说娱乐圈最近的大瓜,那必然是非汪小菲和大S的热搜莫属了,多少人追着热搜勤勤恳恳的吃瓜,连工都没心思打了,最后热度却突然褪去,不了了之,引来一阵唏嘘。

其实,这样的热搜在娱乐圈早已不新鲜了,今天出轨明天离婚的新闻比比皆是,很多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吃瓜的同时也让我们增长了不少神奇的“知识点”。

比如婚前财产公证的重要性,比如发现另一半出轨后应该怎么收集保留证据,再比如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应该注意什么...

很多人说,这些稀奇古怪的离奇案例应该只会出现在娱乐圈吧?其实不然。

类似这样的纠纷,特别是涉及到婚姻、家庭的财产纠纷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也时而会遇到,而对于相对有钱的家族来说,还涉及到家族成员股权的争议、家族财产的分配和继承等等,所以必要的法律常识还是不可少的。

举例来说,林冰律师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

客户王姐家庭美满,配偶健康,女儿成人有事业。而王姐自己经营两个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非常好,由王姐实际控制。据王姐说,该公司在开办时,其弟(死者)有出资,后出现死亡事件,王姐也对死者妻子周某说明了这件事情,并且每年会分红20多万给周某。

目前公司有其他合伙人团队,大家都非常积极肯干,但这个股份因素一直是隐患。

除了公司股份隐患外,王姐还有一个担忧,那便是她的外甥王小。

王姐的亲弟弟在若干年前死亡,留有一子王小,深圳户籍,某高级中学学生,王小的法定监护人是他的母亲周某。

但王小在父亲走后,基本都是爷爷王祖和娘娘王姐照顾,当然目前周某也照顾,但主要是爷爷和娘娘。生活、学习费用都是王姐出。周某本人估计有轻度抑郁,没有工作,以前一直住一起,现在儿子读高中了,周某就出去住了。

近来,王姐感觉周某越来越不对头,明显对给分红等不满,但又没有明说。

与此同时又出了一件事情,让王姐真正萌生了找林冰律师提供私人律师服务的念头。

王小名下有一套200平左右的房产,位于南山区,市值2000万左右,该房产原登记在王小父亲名下,王小父亲死亡后,其他亲属一致通过放弃继承(有公证书),故现状如上。

然而问题就出在了这套房产上。

最近该房产突然被外地法院查封,因为有证据证明死者曾经是某公司的股东之一,而该公司因为没有年检而被工商部门注销,但该公司负有大量债务,债权人以死者为股东之一且注册自己没有到位为由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追加为被执行人,再以王小继承遗产范围内的责任为由,追加王小为被执行人,该案件目前王小委托律师以执行异议之诉进行,目前二审。

王姐基于现在自己情况不错,想用自己的钱给侄子买几份保险,在几个节点:上大学、成婚、35岁要事业发展等时给一笔钱;出现意外给一笔钱;60岁或退休后每年有钱等。而鉴于王小母亲周某的精神情况,王姐认为这个需求非常迫切。

而另一方面,她也希望能将公司的股份划分确定下来,也对得起死去的弟弟。

面对这样的情况,看看林冰律师怎么说?

一、公司股东注册资本做实很重要,否则有用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的风险。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做实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的实缴制下的,2006年前注册的公司都是实缴制下,因为历史的原因,大部分人投资入股的时候是选择了中介代办注册的,而大部分中介都是以中介提供资金以股东名义过账走流水的形式来获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再以验资报告来证明股东投资实缴到位了。只要公司登记成立后,各位股东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中介公司也会把代垫的注册资本金再以“借款”“往来”等各种名义转账。哪曾想,如果公司经营困难,对外产生债务,债权人只要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出当年注册时进账的银行流水,以及注册完成后转走注册资金的流水,就能证明实际上是虚注资或抽逃出资,法律上就可以判定股东在虚假注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也是我们案例中提到的死者会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根本原因。因此,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公司是不是2006年前成立的,要特别注意,如果发现了这种情况,及时补救还是有机会和手段的,这可以通过林教头普法平台来找到合适的私人律师团队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种是2006年后《公司法》实行的公司认缴制下注册成立的公司,所谓认缴制,你可以理解为只要股东写多少注册资本国家管理机关在公司注册登记的时候都是不管的,都会同意的。只认不缴看起来更方便了,但实际风险更大,因为大部分人会“盲目“选择注册资本更大来体现公司的实力,而这又无需像在实缴制下必须要验资。何乐不为呢?真的是这样吗?不是的。你认缴越大,当公司对外负债时股东个人承担的责任越大。比如:在公司对外承担1000万债务不能偿还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注册时股东认缴的资本金是10万,那么股东个人最多就是以10万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但如果股东认缴 的是1000万,则股东个人要以个人财产1000万来承担公司的债务。两相对照,是不是差别巨大。基于这些风险,林教头普法平台专业私人律师团队会建议股东在注册公司时,选择与公司设立时状况相匹配金额的注册资本金,以免公司经营困难对外承担责任时引火烧身,导致股东个人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对于上面两种情况,不管是2006年之前注册的还是2006后注册的,因为已经注册了,是否有好的方法消除这个隐患?答案是有方法,但这需要一个持续的动态的方式来不断减少风险。解决问题的核心就是不断做实公司注册资本,当然这是需要法律加财税的复合知识,比如公司购进一批生产设备,可以一方面做成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另外一方面做成公司股东实收资本增加,这就是做实,当然具体的会计和法律处理会相对复杂。有需要的可以咨询林教头普法平台的专业私人律师。

二.家族公司通过亲属之间代持股权,事后容易导致家族争议的的风险

假设案例中,除了死者自己和他人开设的公司的股权没有实缴导致儿子房产被查封外。另外死者在王姐公司也有股权,而该部分股权实质是王姐的,只是通过“挂靠”在其弟弟的名下来注册的。现在弟弟死亡,弟媳妇又知道这回事,如果弟媳妇主张这部分股权是弟弟的,王姐就麻烦了,因为王姐的公司资产非常大 ,当初要弟弟来代持仅仅是因为当时王姐自己还在公家单位上班,需要他人暂时代持,再之后也没有更改过来,同时也没有签订协议来说明。

这个风险王姐非常头疼,因为当事人已经过世,没有书面文件说不清楚,而弟媳作为继承人当然有权利主张权利。这个如何破解,不仅需要法律的专业,更需要人情世故的练达,去综合解决。经验教训就是,当时需要写一份“代持协议”对股权代持的事情做成说明,并对发生相关风险时做出安排。

三.如何防止“隐秘的股权角落”让隐名的股权显名?

前面讲的是假设王姐的股权以弟弟名义代持,而真实的是弟弟的股权是以姐姐名义代持的,好在姐姐认这个事情,也告知了弟媳妇周某。但是姐姐又同时担心怕弟媳妇最终反目,来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怎么办?另外,由于姐姐年纪越来越大,家族企业也必将传给子女去经营,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导致更多的麻烦,不管是企业融资还是发展,都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懂经营管理并且有抑郁症的股东这个现实。为解决这个问题,王姐在咨询私人律师后决定主动出击来解决这个后顾之忧,做法就是在上面提到的房子诉讼解决、帮侄子买几份一辈子安稳的保险的基础上,一次性和弟媳谈成股权出让协议(实质是双方认可公司有弟弟的股权,但弟媳这次一次性确权给姐姐)。这个时候就通过私人律师来沟通情况,和弟媳沟通交流,最终落实股权确权的协议。过程中有很多细节,比如是否要公证等等都在私人律师指导下做了缜密的安排。

四.如何利用现有的巨额财产,规划安排未成年人的成长和人生。

案例中王小年幼丧父,法定监护人母亲又能力有限,王姐作为亲属,但不是法定监护人,想给予侄子巨额财产是需要规划的,否则可能不仅钱保不住,还害了接受钱财的下一辈。私人律师给王姐的实操建议是:

房产已经登记在侄子名下,但必须设定抵押权在王姐名下 ,好处在于防止房子被将来成年的侄子单独出卖而不知道,因为这个财产价值巨大,也本来是家族的财产,即便给了侄子,以后侄子即便成年,也会面临各种诱惑,比如赌博、女色、被诈骗、被pua等等,只有保证了抵押权,只要出卖就必须知会抵押权人,保障了王姐的知情权和适度的控制权。更具体的操作,可以咨询林教头普法的专业律师。

另外用现金给侄子买几份保险,分别在他人生成长的几个节点用,比如考上大学一笔钱,成家一笔钱,30岁左右事业发展一笔钱,出现意外要有一笔钱;退休后每年自己的退休金等等。这样就用现在的钱保障了王小将来人生的路上有个基本保障,又不担心他把钱给花了。


了解清楚事件关键点,那么私人财富管理律师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呢?

(嵌入表格图片,详细说明律师可以提供的服务都有什么,附上简单的介绍)

总体而言:对于高净值客户而言,创富、守富、传富、享富就是他们的核心目标。

企业主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达成创富,积累了一定的财富,那么首先就要做资产配置,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当然,财富安全也是企业主首当其冲的目的,那么律师在开发客户,跟客户交谈时,先谈资产安全,有可能最先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同时,家族的财富也需要有序的传承;高净值客户还需要国际身份规划,比如移民问题,怎么移,要不要保留中国身份。

家族企业也需要律师搭企业架构,辅助企业治理。家业跟企业如何安全的隔离,如何做到不把企业的风险带到家庭中,企业的税务筹划、企业传承等,都是律师需要考虑的方面。

律师服务的第二大类对象是金融财富机构。金融财富机构的目标是什么?不流失老客户,增长新客户。过去,金融财富机构只是简单的打理客户的存款,现在连客户的不动产、家族企业,整个家族都是他们的服务目标,这就决定了家族财富管理律师都可以参与其中。

其次,金融财富机构的客户管理,产品销售,业绩考核,决定了他们需要自己的员工队伍的服务水平要提高。如果金融财富机构要服务好高净值客户,首先必须具备专业服务客户的能力。但是,在现目前的金融财富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来看,还是很欠缺的,很多只了解本公司或者本机构的产品,对法律、税务、财务等方面的知识都不太了解。那么,对于家族财富管理律师来说,就可以帮助金融财富机构打造从业人员队伍,组建专业的团队。

私人财富管理律师业务范围和法律服务清单:

三大业务范围

一、以家族争议为中心的各类诉讼“打官司”业务

1.家族成员离婚财产争议、离婚后发现新的财产纠纷、婚内赠送“第三者”财产追回纠纷,婚内转移、隐瞒财产纠纷、私生子纠纷等;

2.家族成员间股权转让纠纷、家族股权代持纠纷、家族公司股权份额纠纷、私生子纠纷等;

3.家族成员间遗产争议纠纷、遗嘱管理人争议、监护权抚养权争议等等;

4.家族企业与外部经济纠纷、投资协议纠纷;

5.家族成员保险拒赔纠纷;

6.家族成员涉嫌刑事犯罪纠纷;

7.家族成员涉及民事争议纠纷。

二、帮助家族成员间达成各类协议的非诉讼法律业务

1.与婚姻有关的协议:婚前个人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安排协议、婚内财产归属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等;尤其如果是大家族,往往涉及到跨境相关的财富安排协议,比如有外籍身份的子女成婚,如何安排婚前涉及到的跨境财产。

2.与家族股权相关的协议:股权代持协议、家族股权分配协议等等。

3.与家族财产相关的协议:家族财产分配协议、家族成员教育投资协议、家族金融资产管理协议、家族慈善信托协议等等。

三、以“遗嘱”为中心的涉及到遗嘱制定、意定监护协议、遗产管理人等配套法律服务。

1.以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为中心。我们举例要做如下18项检查:

1.1立遗嘱的人应保证在立遗嘱时是意识清晰、有判断力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2.立遗嘱人应保证其订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1.3.立遗嘱人立遗嘱后,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者被他人篡改,如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建议您除自己保管外,还可以指定律师为遗产管理人并把遗嘱交其保管。

1.4.立遗嘱人应保证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也不得处分国家禁止持有、限制流通的物品。否则这部分内容的遗嘱无效或无法处理。

1.5.立遗嘱人已婚或曾有婚姻关系的,遗嘱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遗嘱人的份额。

1.6.对于其它共有财产如家庭共有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必要时可考虑进行析产后再订立遗嘱。

1.7.遗嘱涉及财产内容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进行适当考虑,比如由于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使得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中涉及这部分的内容可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1.8.如您采用公证方式立遗嘱后,又想在民法典实施前修改遗嘱的,请务必再次采用公证方式立新的遗嘱,否则所立的遗嘱不能对抗以公证方式所立遗嘱。但如果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之后,可以直接订立新的遗嘱来修改之前订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

1.9.如您的遗嘱需要处分个人的全部所有财产,那么就要保证所立遗嘱中包含全部所有属于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否则遗嘱未涉及的遗嘱人财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当然您也可以只通过遗嘱处分个人的部分财产,如果是这样,没有被遗嘱包括的其他个人财产将通过法定继承处理。

1.10.您的债权、知识产权等一切财产性权利都属于可以处理的遗产范围,立遗嘱人立遗嘱时请勿遗漏。

1.11.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胎儿的,立遗嘱人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依法律规定,在遗产处理时,仍要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1.12.目前对继承契约的有效性法律无明确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定论,因此建议处理遗产继承事宜,应首选签订遗嘱,继承契约可作为遗嘱的补充,以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

1.13.立遗嘱人如将遗产留给未成年子女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指定监护人以外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为受托人的,对受托人的选用应符合我国《信托法》的规定。由于受托人的财产管理权和法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权有一定冲突,在法律无明确规定何者优先的情况下,将来有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1.14.立遗嘱人财产中包含公司企业等法人单位的股权或权益的的,这些权益的继承应首先依据法人单位的章程或类似文件的规定来处理,立遗嘱人如对股东身份等身份性权利需要安排的,需事先与其他股东进行商议,通过依法修改章程或达成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来修改公司章程或形成其它合法性文件来达到要求。

1.15.您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和去哪里,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为您处理遗产。

1.16.您如在生前与扶养人签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请确定遗嘱中所处理的遗产与遗赠扶养协议无冲突,否则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相冲突的地方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

1.17.民法典有个新制度居住权,您在进行遗产安排的时候,也可以提前为您考虑的人设定居住权的来保证这个人能安享您的房产居住的权利。

1.18.在您符合第1条的情形下,您还可以通过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形式来指定您的亲属或其他非亲属或者合法的单位作为您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的监护人,为您处理财产、安排医疗、养老、处理事务等事情。


2.做成一份相对完美的“意定监护的监护人协议”,我们推荐的标准内容:

2.1对动产的权利:可代为持有、保护、投资、出售、出租全部或部分利益;

2.2对不动产的权利:可代为持有、保护、投资、出售、抵押、出租全部或部分利益;

2.3对金融性资产(保险、信托)的权利:可代为持有、保护、投资、转让、质押全部或部分利益;

2.4对商业组织的权利:可代为持有、保护、投资、转让、委托管理该全部或部分利益; 签署合伙协议,继续、重组、合并、清算、出售或解散任何商业组织。

2.5对现金银行存款类资产的权利:可代为持有、存取、背书、销户,可开具支票等;

2.6对政府和税务进行处理的权利:可进行纳税(费)申报、缴纳、清缴等;可进行与政府相关的行政程序事项的处理;

2.7对事务性事务的权利:对以本人的名字单独或共同登记的保险箱,有权取走其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或文件,可代为处理日常生活的事务;个人和家庭事务的维持,包括维持委托人及配偶,孩子,依赖委托人生活的人的生活,提供日常家庭生活帮助;

2.8对法律事务的处理权限:为委托人的利益,将代理委托人委托 、解除任何与委托人相关的代理人,律师或雇员;

2.9对委托人健康照顾的权利:为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健康照顾费用,执行退休计划 ;在健康护理决定中,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健康护理决定指示作出健康护理决定,如果委托人没有个人指示,代理人应当根据委托人最佳利益原则作出决定。而委托人最佳利益的判定,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委托人的个人价值观。健康护理决定代理人有同病人相同的提问、接受、检验 复制以及同意一项健康举措或其他健康信息的权利,除非健康护理决定预先指示另有说明。

2.10排除性权利:限制不得代理的事项:如不能代表委托人执行遗嘱,更改遗嘱;不能改变委托人人寿保险中的受益人;不能以委托人的名义作出赠与;不能作出与委托人签署的任何健康代理授权相抵触的行为。

3.如何做好遗产管理人法律服务

3.1遗嘱的制定,必须比传统的遗嘱增加遗嘱管理人的指定等

3.2遗嘱的生效后的通知和公告

3.3遗产清单的制定

3.4遗产分配会议的召集

3.5遗产的追回及债务的处理

3.6与遗产继承相关诉讼的进行

3.7遗产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3.8遗产管理的终结,维护家族的团结


私人律师法律服务清单


清单一、家族永续传承法律服务

1.家族财富传承综合法律服务

1.1保险与信托;

1.2投资和房产

1.3股权和协议

1.4基本做法

1.5服务清单

1.6法律文书


2.家族文化法律服务

2.1家族宪法的制定

2.2家训文件制定

2.3家风建设

2.4家谱溯源


3.家族办公室法律服务

3.1家族投资财税法律服务

3.2家办日常事务法律服务

3.3家族企业及股权架构法律服务


4.家族企业治理法律服务

4.1家族婚姻与企业股权关联法律风险防范

4.2家族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法律服务

4.3家族企业于家族家业风险隔离法律服务

4.4家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5.家族财富投资工具法律服务

5.1信托和遗嘱

5.2保险类投资

5.3股权类投资

5.4房产类投资

5.5合同与协议

5.6证券基金类投资

5.7其他:收藏品、贵金属、虚拟财产


6.家族公益慈善信托法律服务

6.1家族公益法律服务

6.2家族慈善法律服务

6.3家族慈善信托法律服务


7.家族健康与保险规划法律服务

7.1家族医疗健康法律服务(含心理)

7.2家族保险法律筹划法律服务

7.3家族养老规划法律服务

7.4家族大健康法律服务(含文旅运动)


8.家族成员身份规划与教育法律服务

8.1家族移民法律服务

8.2家族留学法律服务

8.3家族税收身份筹划法律服务


9.家族财富传承调解与诉讼法律服务

9.1家族财富传承涉及纠纷的调解法律服务

9.2家族财富传承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

9.3家族财富传承纠纷涉及仲裁的法律服务

9.4调解、诉讼、仲裁的基本流程


10.家族财富传承各类文书法律服务

10.1家族宪章的制定法律服务家法申请书

10.2家法(家范、家训)制定法律服务

10.3遗嘱(家书、家信)制定法律服务

10.4家族婚姻协议制定法律服务

10.6家族成员财产分配协议法律服务

10.7家谱、家族传记制定法律服务

10.8 家法规范承诺书等


清单二:婚姻家庭幸福法律服务

1.婚姻家庭幸福综合法律服务

1.1结婚基本法律服务

1.2离婚基本法律服务

1.3 反家暴基本法律服务

1.4子女抚养与监护基本法律服务

1.5 父母赡养基本法律服务

1.6婚姻中的重要财产保护法律服务


2.离婚法律服务

2.1离婚财产性质认定和分割

2.2离婚子女抚养与监护

2.3离婚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2.4离婚关于分居的认定

2.5离婚关于过错的认定

2.6 判决离婚的标准

2.7 离婚中调解的重要性


3.多元情感纠纷处理法律服务

3.1对重婚如何处理

3.2对财产、房产的处理

3.3对私生子女的处理

3.4特殊同性间的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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